首 页
|
机构设置
|
政策法规
|
就业服务
|
创业指导
|
失业保险
|
人力资源市场
|
信息动态
|
办事指南
|
文件下载
|
单位招聘
|
个人求职
|
网上办公
|
在线咨询
位置:
首页
>
政策法规
>
国家政策
>> 正文
万州区就业局重要通知
作者: 来源: 关注: 时间:2014-12-17 14:24:06
通知
各镇乡、街道社保所:
请于12月22日前,将2014年就业工作自查评分和自查报告交到就业局信息科,逾期不交的,按《万州区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万就业办【2013】7号)规定执行。
评分表附后,请点击下载。
就业局信息科
2014.12.17
附件一、考核评分表(2014)(1).xls
4971de9f1d3063441aeb95841ca83aa6.xls
(32.50 KB)
附件二综合评分表.xls
d89b0762ed83124972bfdfb5712cc835.xls
(16.50 KB)
万州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万就业办【2013】7号.doc
f8c4927d85a5040eb3f082b7dacb9cdb.doc
(36.50 KB)
【
打印此文
】 【
关闭窗口
】 【
返回顶部
】
·上一篇:
关于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
·下一篇:
成功申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由政府贴息
相关文章
热门文章
万州区就业局重要通知
[
446
]
成功申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由
[
114
]
失业保险缴费申报程序和规定
[
85
]
关于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
[
69
]
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对不符
[
59
]
Copyright© 2008-2011
wzjyw.cn
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:万州就业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复制 技术支持:
地址:重庆市万州区社保中心(心连心广场) 联系电话:023-58806598 客服QQ:425439916